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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题: 划“红线”、明“标尺” 加强网络食品监管 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对普通公民的权利、义务或办事可能产生实质影响。
该资讯聚焦网络食品经营领域的监管动向,主题是通过划定行为红线和明确监管标尺,加强对网络平台及入网食品经营者的事前规范与事中事后监管,回应网络订餐、线上食品销售中存在的准入把关、信息公示和质量安全责任落实问题,维护消费者饮食安全与合法权益。原文片段内容未提供,具体监管措施、发文机关及适用条款尚待核实。
展示来源全文,完整内容以原文页面为准。
记者9月17日从市场监管总局了解到,与网络食品销售相关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发布。管控清单为直播电商、网店等网络食品销售划出风险“标尺”,标志着网络食品安全监管从“底线防守”向“精准防控”深化。此次发布的风险管控清单将网络食品销售全链条拆解为最小工作单元,推动网络食品销售企业从“被动应付检查”到“主动防控风险”转变。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介绍,针对食品直播电商平台企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企业、入网食品生产销售企业这三类主体分别制定《清单》,要求他们各司其职、各有侧重。为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划宣传“红线”对于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管控清单针对虚假宣传问题专门列明:不得使用技术手段或者设备设施明显改变食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误导消费者对食品的感官认知;不得明示或者暗示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且不得使用医疗用语;不得对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等十一项禁止性要求。要求平台至少每半年核验商家入网资质对于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针对存在的虚假资质、冒用资质、“人证不一致”等问题,管控清单要求平台在开展实质性审查的基础上,至少每六个月核验更新一次。对生产销售企业从进货到配送全流程管控对于入网食品生产销售企业,管控清单紧扣企业从“进货”到“配送”的全流程管控。鼓励平台经营者共享失信黑名单信息三份《清单》都立足于风险闭环管理模式,要求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立即采取防控措施,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同时,鼓励平台经营者之间共享黑名单信息,让失信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网络食品交易中平台与经营者的准入及质量安全责任如何界定与落实。
文书与研报规范引注
《加强网络食品监管守护舌尖安全》(来源: 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动态,发布日期: 2026/09/18,访问链接: https://www.samr.gov.cn/xw/mtjj/art/2026/art_89b109b00d814ed4b769f8580ffaba7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