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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数据局发布《数据产权登记工作指引(试行)》
SOURCE / 国家数据局-政务动态 · 国家数据局综合司关于印发《数据产权登记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原文
国家数据局综合司关于印发《数据产权登记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完整原文
国家数据局综合司关于印发 《数据产权登记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国数综政策〔2026〕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数据管理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数据基础制度的决策部署,落实数据产权制度,国家数据局制定了《数据产权登记工作指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落实,积极推动构建全国统一的数据产权登记制度,促进数据安全合规高效流通使用。 国家数据局综合司 2026年7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数据产权登记工作指引(试行)》
归纳
国家数据局综合司印发《数据产权登记工作指引(试行)》,对数据产权登记的目的、范围、原则、登记类型、登记程序及监督管理等内容作出规定,旨在规范数据产权登记行为,保护数据权益人合法权益,促进数据要素合规高效流通。该指引适用于数据资源、数据产品等的产权登记,为数据产权制度建设提供支撑。
点评
该指引首次系统规定数据产权登记的类型和程序,但作为试行文件效力层级较低,且未明确登记的法律效力,可能影响数据交易中的确权与维权。
AI 生成 · 人工审核
法律视角点评
AI 生成 · 人工审核核心关切
该指引首次系统规定数据产权登记的类型和程序,但作为试行文件效力层级较低,且未明确登记的法律效力,可能影响数据交易中的确权与维权。
实务启示
法律人应协助客户评估现有数据资产是否符合登记条件,及时申请登记以固化权属证据,同时提示登记并非确权唯一依据,需结合合同约定和实际控制状态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