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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就13项LED显示等国家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SOURCE / 工信部-政务公开 · 关于公开征求《LED显示 第1–1部分:术语和定义》等13项推荐性国家标准报批意见的公示
原文
关于公开征求《LED显示 第1–1部分:术语和定义》等13项推荐性国家标准报批意见的公示
完整原文
根据标准制修订计划,相关标准化技术组织已完成《LED显示 第1–1部分:术语和定义》等13项推荐性国家标准的编制工作。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予以公示。 以上标准报批稿请登录“工业和信息化标准信息服务平台”网站(https://std.miit.gov.cn)“项目公示”栏目阅览,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反馈。 公示时间:2026年8月14日—2026年8月20日 联系电话:010–68205241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2026年8月13日
归纳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公示《LED显示 第1–1部分:术语和定义》等13项推荐性国家标准报批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标准信息服务平台(https://std.miit.gov.cn)“项目公示”栏目查阅,并于2026年8月14日至2026年8月20日公示期内反馈。联系电话:010–68205241。
点评
此次13项LED显示国家标准征求意见,核心法律关切在于企业能否在公示期内参与标准制定、提前识别技术性贸易壁垒并将标准要求嵌入产品研发与合规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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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视角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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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13项LED显示国家标准征求意见,核心法律关切在于企业能否在公示期内参与标准制定、提前识别技术性贸易壁垒并将标准要求嵌入产品研发与合规路线图。
实务启示
中国法律人应协助客户在2026年8月20日前向工信部科技司提交针对性意见,并同步评估现有产品与新标准的符合性缺口,避免报批稿发布后陷入被动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