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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动态🇨🇳 中国大陆重要2026/07/02

市场监管总局就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

SOURCE / 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动态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 《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通知

原文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 《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通知

完整原文

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婴幼儿辅助食品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形成了《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6年8月1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一、通过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在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tsspsypzc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婴辅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三、通过信函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司(邮政编码:100088),并在信封上注明“婴辅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字样。附件: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市场监管总局2026年7月1日

归纳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通知,就《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细则旨在规范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保障食品安全。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等相关信息详见通知原文。

点评

该细则将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标准具体化,企业若未按新规调整生产流程将面临许可被撤销或行政处罚的合规风险。

AI 生成 · 人工审核

法律视角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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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关切

该细则将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标准具体化,企业若未按新规调整生产流程将面临许可被撤销或行政处罚的合规风险。

实务启示

法律人应逐条比对征求意见稿与现行《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差异,协助客户在意见反馈期内提出修改建议并提前启动合规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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