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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题: 关于印发《教育强国和就业促进专项企业实训基地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就业规〔2025〕1035号)
对企业经营成本与公民权利义务同时产生影响。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教育强国和就业促进专项企业实训基地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文号为发改就业规〔2025〕1035号,围绕教育强国和就业促进专项中的企业实训基地领域,明确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适用方向、支持方式、申报审核、资金下达、项目建设、调整变更、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等要求,意在提高投资安排的规范性、精准性和资金使用效益,为地方、企业和院校开展项目储备与合规管理提供操作依据。
展示来源全文,完整内容以原文页面为准。
关于印发《教育强国和就业促进专项企业实训基地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就业规〔2025〕1035号)
发布时间:2025/08/06
来源:就业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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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教育强国和就业促进专项企业实训基地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改就业规〔2025〕10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更好提升中央预算内投资效益,进一步发挥各类企业技能人才培养主体作用,促进职工增技、技能增收、企业增效,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相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教育强国和就业促进专项企业实训基地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7月31日
附件:
《教育强国和就业促进专项企业实训基地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pdf《教育强国和就业促进专项企业实训基地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of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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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关切是中央预算内投资在企业实训基地领域的合规配置、申报条件与全流程监管边界。
中国法律人应提示教育、人社及产业项目客户尽早核对支持范围、申报主体、资金用途和绩效责任,避免以不合规包装或挪用专项资金。
文书与研报规范引注
《国家发改委规范企业实训基地中央预算内投资》(来源: 国家发改委-新闻动态,发布日期: 2026/09/16,访问链接: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ghxwj/202508/t20250806_13996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