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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索引按监管、判例、实务与研究归档;可依主题或关键字定位已发布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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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题: 以高效能经营者集中审查破解光伏“内卷” 困境
涉及企业业务流程调整、日常实务指引与合规监督。
该资讯提出,可将经营者集中审查作为缓解光伏行业产能扩张、同质化竞争、价格下探和利润承压的竞争治理工具,以降低产业链市场失序风险。按标题及内容,监管讨论可能涉及光伏产业链中的横向合并、纵向整合、合营安排、股权收购、资本控制和实际控制权变化,并通过相关市场界定、市场份额与集中度、潜在竞争、供应链排他或封锁效果以及技术创新影响评估交易风险。适用对象主要为拟实施并购、设立合营企业或取得控制权的光伏企业及投资方。具体执法机关、适用条文、实施日期和过渡安排,仍须以正式法规、指南或案件公告为准。
展示来源全文,完整内容以原文页面为准。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无条件批准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威股份)收购青海丽豪清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豪清能)股权案,释放出以高效能经营者集中审查助力光伏产业“反内卷”的积极监管信号。该案交易双方均为全球光伏领域的主要经营者,在太阳能级多晶硅、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片等相关市场,通威股份的产能位居行业首位,丽豪清能的太阳能级多晶硅产能则排名全球前十。此次并购有助于充分发挥交易双方产业链协同效应,以市场化并购为契机,撬动光伏行业“反内卷”,促进上下游产业链协同,加速市场出清。当前,光伏行业正在经历前所未有的转型阵痛。前期行业高景气下的投扩产热潮,导致需求放缓后全产业链陷入严重的经营困境,表现为硅料、硅片、电池片等核心环节价格持续承压,企业深陷同质化低水平竞争,整个行业在“增产不增收”的怪圈中空转,自2024年以来持续亏损。为整治“内卷式”竞争,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协同布局,综合采取产能调控、标准引领、质量监管、兼并重组等多种方式系统性规范光伏行业竞争秩序。兼并重组是以市场化机制应对行业供需失衡的重要方式。一方面,随着光伏行业的逐渐发展成熟,按照产业生命周期规律,行业集中度的适度提升有助于行业向新向优发展。另一方面,通过市场化并购整合产能,能够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有效规避行政手段驱动企业被动减产所带来效率损失。因此,此次并购的意义并不仅在于两家企业的简单合并,更在于通过头部企业收购行为直接减少经营主体数量,增强产能调控的灵活性和有效性,为行业走出“内卷”困境探索出以市场化整合实现产能出清、重塑行业格局的可行路径。市场监管总局依法无条件批准此次并购交易,有力支撑光伏行业通过兼并重组走出“内卷”困局。监管政策同时也是发展政策,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的政策意蕴从不仅止于防范垄断风险。在我国新旧动能转换、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构建的时代背景下,相关审查在守住反垄断监管底线的基础上,也发挥着依法支持企业通过并购盘活闲置资产、提升经营效率,助力改善行业竞争格局、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的重要作用。此案涉及行业头部企业横向并购,虽然交易双方在相关市场的合并份额并不低,但在行业整体产能利用率较低的情况下,本次交易旨在整合在产产能,在动机上与实际效果上均难以对既有市场公平竞争格局造成潜在冲击。无条件批准该案,不仅将为光伏行业走出“内卷式”竞争困局打开了市场兼并重组这一重要通路,也向市场传递了“内卷”严重行业合法依规的企业并购整合将得到制度性支持的清晰政策信号,从而稳定市场预期,引导更多行业以兼并重组代替低价内卷的恶性竞争,以结构优化代替低水平重复建设。市场监管总局高效依法批准此案,充分体现了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在产业转型升级、新旧动能转换阶段的积极作用,彰显了以监管之力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担当。作者:崔琳,系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副教授
核心法律焦点在于产业整合是否从单纯的效率提升演变为排除、限制竞争。审查不能仅依据静态市场份额,还需识别上下游控制、关键设备或原材料封锁、客户和供应商依赖、潜在竞争消失及创新能力下降等效果。交易各方、实际控制人及投资方还可能面临申报判断、信息真实性和未依法申报实施交易等责任争议;但目前没有足够信息确认任何具体违法事实或审查标准变化。
文书与研报规范引注
《以经营者集中审查破解光伏行业内卷》(来源: 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动态,发布日期: 2026/09/25,访问链接: https://www.samr.gov.cn/xw/mtjj/art/2026/art_a273c8e903da4e0180acda9fe76482f3.html)